我因病想请一个月病假,人劳不给我请病假,(我有诊断证明和鉴定结果)迫不得已我请了事假,然后就是扣除我全部工资以及公司年终奖,只保留了基本的保险费,也就是说除了保险是公司承担的,其余全被扣除了,请问我可以维权吗?如何维权?可能得到什么样的权益保障?
举报或者仲裁有期限限制没有?我现在工龄8年,还没有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所以担心找到人劳报复,到时候给我来个不续约,我不就惨了吗,我想等到我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再进行举报和仲裁,请问会不会错过时期,我还有3年就可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签订后不用很担心被解雇的风险
难道我就这样忍了?受到不公平虐待,我不甘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