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的特点

如题所述

1、调控的主体为国家。与微观经济管理行为不同,宏观经济调控与主体是国家而不是具体的经济活动主体。

2、调控的主要方式主要表现为经济政策,它是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法律制度化表现,是一种“政策性法律”。

3、调控的效力多为引导和鼓励。由于宏观经济调控多以政策性出现,政策的效力是在于引导和鼓励,而不是在于强制执行或者加以处罚。

4、调控以社会整体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归结点,体现出综合性。

扩展资料:

政府的宏观调控主要表现为:国家利用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对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发挥调控作用。

宏观调控的过程是国家依据市场经济的一系列规律,实现定观(总量)平衡,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而对货币收支总量、财政收支总量、外汇收支总量和主要物资供求的调节与控制。

运用调节手段和调节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微观经济运行提供良性的宏观环境,使市场经济得到正常运行和均衡发展的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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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2
宏观调控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总量。宏观调控是总量政策,是将经济作为一个整体而实施的政策,通过财政和货币总量的变化来影响增长、物价、就业,从而间接影响微观主体的企业和消费者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只针对部分产业实施的产业政策、只针对部分地区实施的区域政策、只针对部分产品实施的价格管理政策等,应该不属于宏观调控的内涵,不应把产业政策、区域政策、价格管理都当做短期的宏观调控措施。
  二是周期。宏观调控只是在经济运行出现异常波动时才实施的政策,是熨平经济周期峰谷的政策,所以没有必要屡屡实施。既然实施市场经济就应该相信市场,市场也具有经济稳定器的功能,小幅的经济波动,政府不调控,市场就会自行调节。今年上半年经济增长速度一度下滑时,中央之所以没有出手干预,就是因为相信经过30多年改革初步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体制自身会发挥稳定经济的作用。
  三是短期。宏观调控政策是调控短期经济运行的政策,不是长期的政策,所以不能把土地、环境等当做宏观调控措施,不应该在抑制经济过热的时候就收紧土地、环境的闸门,而在经济减速、保增长的时候就大开这些闸门。因为土地和环境政策都是长期政策,不是短期的政策。
宏观调控由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所提出,是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种调节与控制,是保证社会再生产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
宏观调控(简称宏调)是政府运用政策、法规、计划等手段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调节和干预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及需求是受价格规律及自由市场机制所影响。市场经济带来经济增长,但会引发通货膨胀,而高潮后所跟随的衰退却使经济停滞甚至倒退,这种周期波动对社会资源及生产力都构成严重影响。所以宏观调控是着重以整体社会的经济运作,透过人为调节供应与需求;保持国民经济的适度增长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公平的收入分配;国际收支平衡。
经济学家理解这个词就是宏观经济政策。但实际应用上,它的含义是模糊的,上世纪八十年代,有经济研究部门叫宏观调节部,表明在当时的经济形势下对宏观调节还有一点敬畏,后来改称了“宏观调控”,好像我们对经济的控制越来越加强了。宏观调控最近一段时间又演变为一个长期的宏观经济政策,在任何时候都要存在。这种提法把“宏观调控”的意思模糊了,因为宏观经济政策在经济学上就是短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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