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给员工放假合法吗

如题所述

公司无故给员工放假合法。
但放假期间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报酬。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一个月不上班的,应该支付当地最低工资。
公司休假制度如下:
1、病假:
(1)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2)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3)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4)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者,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者,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假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假超过15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基本生活费,按有关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5)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2、带薪年休假:
(1)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遇节假日顺延;
(3)员工休带新年休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带薪年休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4)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带薪年休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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