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题的表达必须清楚、准确,在论证中保持前后一致。论题的知识范围要比论据的知识范围小。论证所运用的推理中,所有前提必须是真实的或者是交流的双方可接受的。论证中论据必须彼此一致和相容,不能出现前后不一致或相反的断言。
规则一:论题必须明确。
论题明确,是论证的先决条件。
一个论证中的论题,就是我们需要确认其为真的那个判断。
如果我们对需要确认为真的那个判断并不明确,就无法找出适当的论据与正确的论证方式来论证它。也就是说,就无法进行论证。
假如糊里糊涂地进行论证,结果必然是文不对题,已经论证的却不是我们所要论证的,而需要论证的却根本没有论证。
在辩论中,由于论题不明确,常会引起无意义的争论。
辩论双方有时把毫不相干的问题硬扯到一起,把并不互相冲突的意见当成互相冲突的意见,争论了半天,才发现彼此之间原来没有什么分歧,白白地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论题是一个判断。为了使论题明确,我们就应当了解:论题的判断形式是什么,论题中所包括的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论题的真假条件是什么;要使论题明确,我们需要有逻辑知识和论题所涉及的具体科学知识。
规则二:不能转移或偷换论题。
在论证过程中,把原来需要论证的那个判断无意地或有意地换成另一个判断,这就是转移或偷换论题。
转移或偷换论题是一种逻辑错误,把原来需要论证的那个判断换成了另一个判断,其结果就是没有论证我们需要论证的那个判断。
转移论题常常是由论题不明确引起的。由于论题不明确,就会把几个不同但又近似的判断混淆起来。于是,在论证过程中,有时是在论证这个判断,有时又是在论证另一个判断,也就是说,有时是在论证这个论题,有时又是在论证另一个论题。
在一个比较复杂的论证中,我们由基本论据推出一些非基本论据,又由这些非基本论据推出另一些非基本论据。这样,由于论证过程较长,就容易把原来所要论证的那个判断不知不觉地换成另一个判断。在整个论证过程中,论题应该始终是同一的。不管论证过程多么长,我们都要紧紧地围绕着论题,注意避免走题现象的发生。
虚假的论题,是无法通过论证使它变成真实的。论证者为了论证一个虚假的论题,有时就会转移或偷换论题。
论证者把原来提出的论题换成另一个完全不想干的论题,这种情形是比较少的。常见的情形是,把原来的论题换成另一个近似的论题。有时论证者把原来的论题换成另一个断定更多的判断,这叫做“过多证明”;有时论证者又把原来的论题换成另一个断定较少的判断,这叫做“过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