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和党委的区别包括地位不同、产生方式不同、职责不同。
1、地位不同
党委:党委是“党的基层委员会”的简称,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党工委:党工委是一级党组织的委员会的专职或派出机构,是指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为了加强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或某行业(系统)、某地区的领导而派出的领导机构。
2、产生方式不同
党委: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或四年。
党工委:党工委的委员都是根据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选举产生的。
3、职责不同
党委:党委的职责主要是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党工委:党工委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地区的全面工作或本机关党的工作。
党工委的工作职责
1、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3、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4、配合同级党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5、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6、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同级党的委员会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