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20
地级市,指行政地位相当于地区的市,属于地级行政区,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因其行政地位和地区(地区行政专署)相当,故被称为“地级市”。 地级市 年份合计地级市1983年3231451984年3231481985年3271621986年3251661987年3261701988年3341831990年3361851991年3381871993年3351961994年3332061995年3342101998年3312271999年3312362000年3332592001年3322652002年3322752003年3332822004年333283“地级市”在1983年推行地级行政区划改革以前,称为省辖市,但“地级市”和省辖市的建制不同。“地级市”属于地级行政区;实行市管市,包括各种形式的县级行政区(参见:省辖市)。“随着“地级行政区划改革”的深入,至1986年,“地级市”达到166个,占地级行政区的51%,取代“地区”和“盟”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要区划类型。截至2004年,共有地级行政区333个,其中地区17个、盟3个,“地级市”达到283个,占85%。“地级市”的建制仅为区划形式,不能反映城市化水平,也不属于传统意义的城市,仅反映了城市化的发展趋势。 “地级市”包括较大的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含计划单列市)。
辖域(一级行政区域)为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代管县级市。
2004年,中国大陆地级行政区划共计333个,其中283个“地级市”。
第2个回答 2013-09-20
截止2009年10月,中国大陆省辖地级行政单位共333个,其中包括283个地级市\17个地区\3个盟\30个自治州
第3个回答 2013-09-20
最佳答案
里面的列表是截至2003年12月3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统计。其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资料。
国家一级行政区共34个
4个直辖市
23个省
5个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
地级(含副省级城市):共333个
282个地级市(含副省级城市)
18个地区
30个自治州
3个盟
县级:共2861个
845个市辖区
374个县级市
1470个县
117个自治县
49个旗
3个自治旗
2个特区
1个林区
乡级:共44821个
66个区公所
20500个镇
17187个乡
1168个民族村
5516个街道
282个苏木
2个民族苏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