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的品名填写要求?

我们是小规模企业,经营范围是:办公自动化设计、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办公耗材、数码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电子产品、通信器材、农副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

我们现在主要经营:条码打印机及耗材,进货商给我开的票的品名一般是条码打印机、碳带。
而我要给客户开的票,有些客户只要求我写成耗材。我不知道这样做符合规定吗?是不是超范围?

急盼,谢谢!
大家各执一词,能不能提供具体说法的依据。谢谢各位的回答。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5
要按规定填写具体品名,不能写成耗材,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当心罚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7-09
像这种情况10家企业有9家,还有1家的是没有发票的。

回答 共 3 条
要按规定填写具体品名,不能写成耗材,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当心罚款。
回答者: 洛河上游 - 首席运营官 十二级 7-9 14:11

实际操作中没有几家企业会被税务机关这样查账,当然,你要是以防万一当然可以把发票填完整一些,这又不是多大的事。。。。人家税务局的人个个都是领导,天天都有好多“事”要处理的,哪有闲心管你发票有没有填完整,只要你有发票,有交税,有交钱就可以的。
第3个回答  2008-07-09
只要是没有超出你公司的经营范围,填大类都是没有问题的,只要方便核算就行.
第4个回答  2008-07-09
建议你可以开票开耗材后面附个自制出库单写清具体品名的。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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