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了一个小厂,是朋友介绍进来的。因为工资不理想,要辞职,进厂两个多月了,老板说要做满三个月才能辞职。。我进厂时,只签了厂规厂纪,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我要辞职保证我的利益前提下,我该怎么办?
可以证明我上班了,,,他这里有我们每天上班的工资
追答要有书面证据哦
追问有的,每日考勤?
追答他们的考勤记录 或者工资条
我们厂小,他们会管吗,,,老板说:你签了厂规厂纪。就必须三月之后辞职!!找劳动局也没用;
我们厂小,他们会管吗?
谢谢
谢谢,,,这些记录我都有
追答那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提起诉讼,要求工厂对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但是如果想解除劳动关系还是要提前一个月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