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流程分为九个主要步骤:
1. 分局窗口预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出具预受理回执单,流转至相关部门。
2. 分局初审,包括材料审查、现场踏勘、组织会签,分局审签意见形成。
3. 市局土地利用科审核,对报件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各科室会签,若无问题转为正式受理。
4. 拟定划拨方案,市局土地利用科对合格报件拟定划拨用地方案。
5. 会审,市局组织会审会,分管领导主持,通过后起草会议纪要。
6. 报批市政府,市局将划拨方案报批或提请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
7. 批文签发,市局起草批文,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政务大厅编号。
8. 供地公示,土地利用科公示划拨地块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日。
9. 发件,市局政务大厅编号印制批件并盖章,送发件窗口,市局窗口转送分局窗口,分局通知申请人领取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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