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套房子,前不久奶奶过世了,爷爷就准备把房子卖了,可是在过户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因为房子是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奶奶过世后,房子的一半就由子女来继承,所以爷爷卖房子必须让所有子女签字后才可以卖,是这样吗?我爷爷是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并且房产证的名字是爷爷本人。大家各有说法,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可是奶奶在的时候,房子也还是属于爷爷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