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都需要什么资料?

如题所述

苏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附件对照表特别提示:提取时,请携带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原件,附件材料需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项 目附 件 内 容要 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新建住房1、购房合同或房产证;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有效期一年)。一次购房行为办理一次提取。同时具备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1、《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 30%或以上)。
或: 1、购房合同(契约或协议)或房产证;2、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有效期一年)。同时具备购买公有住房1、买卖契约;2、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有效期一年)。同时具备购买拆迁安置住房1、拆迁协议;2、房屋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据(有效期一年)。同时具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
或: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1、 苏州市房产交易处出具的《使用权转让变更通知书》;
2、 变更后的《苏州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有效期一年)。同时具备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首付款凭证。离休、退休的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离(退)休证或身份证(必须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同时具备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公积金帐户
封存满二年的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1、户口簿或身份证;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同时具备低保特困对象
(个人帐户已封存的,办理提取销户手续)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镇)居民最低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或《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或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救助证》。出市区或出境定居的到园区工作经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中心盖章的《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只办理销户转移不提取现金)。到外市(办理提取销户手续)户口迁移证明。
1、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苏州市区户口暂住证;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同时具备不迁移户口的提供与外地(不含大市范围)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存证明。出境定居(办理提取销户手续)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件或境外身份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即超过保底数以上部分)偿还住房贷款(含还清贷款)大市范围内:还贷信息由指定银行每月向中心提供,个人不需要提供还贷证明。还清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还清次月15日后办理提取手续;或凭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贷款还清证明”,经核实还贷信息后,即可办理提取手续。
大市范围外: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当年有效)或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还清贷款明细(可不留保底余额)(有效期一年)。购买公房分期付款1、买卖契约(契约中必须说明分期付款);
2、本人工资单扣款记录或现金解款单(有效期一年)。同时具备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1、 租赁双方签定的住房租赁协议书;
2、 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 (有效期一年)。同时具备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死亡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1、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2、代为领取人身份证。同时具备被宣告死亡 (办理提取销户手续)1、被宣告死亡证明;2、代为领取人身份证。同时具备注:1、证明夫妇关系:户口簿或结婚证;2、证明直系亲属关系:户口簿(必须在同一户口簿内)。提取人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指定网点经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公积金提款凭证》或《公积金销户提款凭证》,并将提取记录打印在住房公积金卡上,提取人再凭提款凭证在缴存银行网点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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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7

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需要材料: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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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9-22
到老家开回乡务农证明,然后才能领取所缴纳的公积金总额的75%左右~~~办假的~~试试吧
第3个回答  2018-10-11
一、员工有下列现象之一的,能够央求提取居处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缔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居处的;  
2.归还购房告贷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抵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丢掉劳作才调,并与所在单位接连劳作联络的;  
6.出境久居的;  
7.非本市户口员工与单位接连劳作联络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接连劳作联络的;  
9.下岗、赋闲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接连下岗、赋闲12个月以上的;  
10.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其承继人、受遗赠人央求提取员工居处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按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按照4-10项提取的,需一同刊出员工居处公积金账户。  
二、员工央求提取居处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央求时刻  
1.非按揭购买自住居处的,在付出房款后两年内提出央求,往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抵达实践付出的购房款。  
2.归还购房告贷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央求,往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居处公积金总额抵达实践付出的首期房款和已归还告贷本息之和。  
3.缔造、翻建、大修自住居处的,在批文有用期内提出央求,只能央求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居处公积金总额不能跨过缔造、翻建、大修自住居处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借合同期内提出央求,往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居处公积金总额抵达实践付出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契合上述规矩的员工到居处公积金开户银行收取并填写提取央求表,持有关证明资料到开户银行处理审理手续。  
2.购买自住居处、归还购房告贷本息或许租房自住的,处理第一次审理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市居处公积金提取挂号证》,往后凭《**市居处公积金提取挂号证》处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吊销、闭幕或许破产的,员工居处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分保管的,员工提取居处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分核实并加具定见后,持有关证明资料到开户银行处理审理手续;无上级主管部分,且员工居处公积金在广州市居处公积金管理中心保管的,持有关证明资料到广州市居处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审理手续。  
三、央求提取居处公积金的员工,需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居处的,供给以下证明资料:  购买一手楼的,初度提取时,供给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后提取时,供给《**市居处公积金提取挂号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初度提取时,供给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后提取时,供给《**市居处公积金提取挂号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居处面积的,初度提取时,供给房子拆迁组织协议、购买增大居处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后提取时,供给《**市居处公积金提取挂号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归还购房告贷本息的,初度提取时,供给与银行签定的告贷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后提取时,供给《**市居处公积金提取挂号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缔造自住居处的,供给镇(乡)以上城建部分赞同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分赞同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资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居处的,供给镇(乡)以上城建部分赞同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资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居处的,供给镇(乡)以上房子安全断定组织出具的房子安全断定证明、房地产权证、补葺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初度提取时,供给租借合同(指经房管部分挂号存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定的公房租借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后提取时,供给《**市居处公积金提取挂号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五)离休、退休的,供给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抵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供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完全丢掉劳作才调,并与所在单位接连劳作联络的,供给市以上医院证明、员工与所在单位接连劳作联络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出境久居的,供给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非本市户口员工与单位接连劳作联络的,供给员工与所在单位接连劳作联络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接连劳作联络的,供给户口迁出证明、员工与所在单位接连劳作联络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赋闲(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接连赋闲(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供给赋闲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其承继人或受遗赠人需供给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承继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自己不能亲自处理提取,托付别人处理的,需供给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托付书及员工自己、受托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发生上述(一)、(二)、(三)项现象的,对购买、缔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子具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能够提取自己居处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居处公积金总额不得跨过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居处的费用或归还购房告贷本息。在央求提取自己居处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供给产权证明(爱人需供给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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