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条件如下:
1、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学习勤奋,各科学业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6、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一次;
(2) 被评为系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两次;
(3) 至少获得二次以上(含二次)丙等奖学金或至少获得两个(含两个)单项奖;
(4)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
评选程序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系考察。各系要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在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系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
3、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对各系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审定,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以上参考资料邵阳学院-关于评选邵阳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