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账时间无法统一,因为其中时间会有一定的不同。
10月25日前,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0月31日前,由各院校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贵州省毕业生就业补贴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补贴对象
一,贵州籍。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7类毕业生: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
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
残疾人证》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城镇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6.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7.孤儿毕业生。
二,外省籍。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2类毕业生:_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补贴金额
1、补贴标准:“专科学历400元/月、本科学历700元/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900元/月”。
2、申报期限:参保之日起2年内。
3、申请发放:“按规定参保缴费后即可当月申请,次月享受,再次月发放”。
大学生就业补助领取方法:
1.高校毕业生应持
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
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