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
近体诗,是唐朝形成的格律体,是在古体诗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严格遵守平仄格律的诗体。近体诗在格式上是高于古体诗的。
因为有了音韵格律的规范化,彻底避免了发声基本错误。一首近体诗,只要是合格的近体诗,必然没有音韵错误,是清新自然、抑扬顿挫、朗朗上口的。这是一种规格产生后的强制提升。
古体诗则相对地不讲究平仄格律,但也只是相对的。
按照格律创作的近体诗,在音律上不需要考虑是否有问题,只是行文构思是否精巧,用词是否高雅优美,表意是否含蓄悠长,这些才是一首近体诗是不是好诗,会不会流传的根本原因。
概念
近体诗亦称“今体诗”。诗体名。唐代形成的律诗和绝句的通称,同古体诗相对而言。句数、字数和平仄、押韵等都有严格规定。
近体诗这一叫法在中国明代就已经非常流行,例如明人董其昌《袁伯应诗集序》:“今秋,伯应(袁可立子袁枢)自睢阳寄近体诗一帙,亦以重九至,且属余序。”
类别
观点一:近体诗包括绝句(五言四句、六言绝句、七言四句)、律诗(五言八句、七言八句)、排律(十句以上)三种,以律诗的格律为基准。(绝句的格律是半首律诗。排律则是律诗的延长)。
观点二:近体诗包括绝句(绝句每首四句,五言的简称五绝,七言的简称七绝。)、律诗(一般每首八句,五言的简称五律,七言的简称七律,超过八句的则称为长律或排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