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养老保险是怎么算的?

如果我交养老保险交了没有几年,突然死了,这个养老保险是怎么算的
钱可不可以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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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30

人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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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8-17
在职员工死亡后,保险会清算,但是之清算个人部分的缴费,清算的费用由直系亲属领取,没有其他的任何补偿。如果是工伤死亡的享受的待遇金会有很多的。包括:丧葬补助金、赡养费、孩子的抚养费等等。
第3个回答  2013-08-17
1、丧葬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2、一次性优抚(抚血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供养1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2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供养3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工资*8个月4、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8-17
没有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就享受不到退休金,社保是不会退的。可以有殉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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