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政策(详细)

当今中国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有哪些在?尤其出口政策对经济的影响有哪些?

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必须要获得许可,只有获得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的许可,才享有进出口经营权,才能从事对外经营业务,否则必须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对外业务。按照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正逐渐放宽外贸经营权的限制。目前在仍实行审批许可制度的情况下,加快赋予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含私营企业)有实力的经济实体进出口经营权。按照WTO的要求以及中国政府的承诺, “入世”后要在三年内完成从进出口经营权审批制向登记制的过渡。为此,商务部于二00三年七月三十日发布了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上述通知规定,除对注册在中西部地区的内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优惠条件外,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内资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分为经营各类商品、技术进出口的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和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进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两种。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实行核准制,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实行登记制。

一、 对外贸易经营者在中国必须是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隶属于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外贸公司

2. 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可取得自行进口本企业所需设备、物资、原料的权利以及出口本企业生产产品的权利,不需另行得到批准,但其进口的设备和物资不能在国内市场上销售,也不能转卖给其他企业。

3. 有权自营进出口的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自营进出口业务,并应承担相应义务。

4. 对外经营科技产品的科研院所
科研院所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并经过批准方可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并要承担相应义务。

5. 商业、物资企业
中国现已赋予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大中型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对外贸易代理制度
只有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单位才能从事进出口业务,其他一切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对外贸易活动,但可以在国内委托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其经营范围内代办其对外贸易业务。

二、 关于出口退税

(1)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正”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2)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 海关手续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外应当在货物抵运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一般来说,花卉的进出口海关手续需要经过以下程序的运作:

1 准备报关单证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收到运输或邮递公司寄交的“提货通知单”、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备齐出口货物后,应当立即准备向海关办理其货物的进出口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同时准备好报关必备的以下单证:
1.1 发票一份
1.2 装箱单一份
1.3 运单一份(进口)
1.4 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
1.5 海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1.6 检验检疫、濒危物种进出口等主管部门签发的证件
1.7 报关委托书(自理报关不需要)

同时还需要准备好;进出口贸易合同、货物原产地证明等有关单证备海关核查。

 报关单预录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准备好上述单证后,到海关报关大厅委托有关报关公司将报关单申报的数据录入电子计算机后,才可以向海关正式递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3  海关在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货物、依法征收税费后,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监管的决定,并在有关报关单据上签盖“海关放行印章”。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凭此到昆明机场、凉亭货运站、邮局等海关监管现场办理提取进口货物或装运出口货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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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01
海关总署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13.63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7.3%。其中,出口7.75万亿元,微降0.9%;进口5.88万亿元,下降14.6%。而在前7个月中,7月份进出口总值2.12万亿元,下降8.8%。其中,出口1.19万亿元,下降8.9%;进口9302亿元,下降8.6%。
原本以为,6月份进出口状况的改善、特别是出口由负转正,这预示着对外贸易将步入拐点,出口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也将逐步增强,没想到的是,这种改善只是昙花一现,7月,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都重新回到了大幅下降的格局。特别是出口,不仅回归负通道,而且下降幅度还超过了进口0.3个百分点。
进出口状况的再度恶化,不仅反映了出口这驾马车仍然难以对经济产生有效的拉动和稳定作用,甚至继续扮演经济短板的角色,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经济仍面临的下行压力。这一点,从7月份PMI数据再度回落也不难看出。
出口数据由负转正仅仅一个月就回到了负通道,说明全球经济仍处于不太乐观的状态,美国等极少数几个国家的经济复苏,并没有改变经济整体疲软的格局,出口仍然要在疲软的状态下运行,特别是欧盟、日本等主要国家和地区,需求状况很不理想,对出口的影响极大。7月份的出口数据再度恶化,主要也是这些地区的出口严重下滑所致。
进口数据虽然没有出口数据落差那么大,7月份的降幅也仅仅比6月份扩大了不到2个百分点,但是,由于进口数据一直是在负通道中运行的,且下降幅度一直很高。因此,整体降幅仍然较大。而进口数据一直不佳,除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低,影响了进口贸易数据的改善之外,最主要的还是国内需求不足的矛盾,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更多在做“去库存”工作,而没有能力扩大生产、增加需求。
尽管如此,从7月份进出口数据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亮点。如民营企业进出口比重的提升和出口的增长。前7个月,民营企业进出口4.93万亿元,下降1.7%,占外贸总值的36.2%,较去年同期提升2.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3.46万亿元,增长4.6%,占出口总值的44.6%;进口1.47万亿元,下降13.8%,占进口总值的25%。
反之,国有企业的进出口状况却很不理想,前7个月,国有企业进出口2.33万亿元,下降13.2%,占我外贸总值的17.1%。其中,出口8480.2亿元,下降4.4%,占出口总值的10.9%;进口1.49万亿元,下降17.6%,占进口总值的25.3%。也就是说,不管从哪个环节,国有企业在进出口问题上,都无法与民营企业相比。而今年前6个月国有企业在利润上全面落后民营企业,也再一次证明国企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而7月份进出口贸易的另一大亮点,就是广东、江苏、浙江等贸易大省的进出口状况正在企稳,正在成为稳定进出口贸易工作的中坚力量。只要这些地区稳住了,进出口贸易工作也就稳住大半了。如何推动这些地区的进出口贸易改善工作,必须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从总体上讲,7月份的贸易数据不太乐观,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影响以及所反映出来的经济下行压力,还是值得高度关注的。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如何调整政策、完善措施、扩大内需,还是需要有新的思路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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