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
1、你是多缴增值税,而不是政策性减免,政策性减免(先征后返)才记入“营业外收入”;
2、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相当于做了预缴时相反的处理,因为预缴时做的处理是:
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
贷:银行存款
在不考虑连续性的情况下,也就是说你应该交纳的增值税全部足额交纳了,那么你预缴增值税后,你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在借方,退回多交增值税记贷方,余额应该结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15
通常情况下,缴纳增值税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因此,税务退回的多缴税金,按此分录反向做就是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但是,在记账时,已交税金一般负数记借方。
如果出纳做的凭证不可更改,可以做一个更正说明,标注原分录贷记错误,更正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负数
贷:其他应收款(其他退税) 负数
第3个回答 2013-08-14
应该是冲销应交税费 转入银行存款 结账时会平衡的
第4个回答 2015-11-04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国税局的发票,不是地税的
。其次,这些发票如果没有认证,也没有跨月可以作废。如果跨月了,那么必须要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对方没认证,那么让购买方给你们开具一个《拒收证明》,写清楚发票退回的原因,发票号码,代码,金额等。
凭拒收证明和退回发票的所有联次到主管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对方认证了,那么就必须要求对方到他们的主管局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凭《通知单》到主管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最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话,那发票数量是没有限制的。不会影响你下个月的开具。不过如果开红字发票的张数比较多的话,主管局可能会要求会计上学习班的,也可能会有小额的罚款。如果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话,下个月正常还是领购25组发票,不可以多开20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