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有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会员。待遇如下:
加入工会具有以下八大好处:
(1)当您的劳动权益如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权益受到侵害时,工会帮您解决。
(2)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诉诸法律时,工会将提供法律帮助。
(3)当您的个人和家庭遇到特殊困难时,您告诉工会,工会给您送去温暖,提供帮助。
(4)当您的子女因为家庭贫困上不了学时,您告诉工会,工会的“金秋助学”活动帮孩子圆梦。
(5)当您需要找工作时,您告诉工会,工会帮您推荐合适的岗位。
(6)当您遭受病痛折磨无钱医治时,可以从市总工会兴办的在职职工住院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安康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得到资助。
(7)当您工作劳累或身在异乡倍感孤独时,工会举办的文体活动带给您身心愉悦。
(8)当您需要学文化、学技能时,工会开展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使您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我。
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的程序:
(1)成立工会筹备组,明确工会筹备组负责人;
(2)向上级工会提出建会申请,上级工会予以批复;
(3)发展工会会员。面向职工进行入会宣讲,介绍工会组织和会员权利义务,指导职工填写《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发展入会,颁发会员证;
(4)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符合条件的,应同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5)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
(6)上级工会批复选举结果。
基层工会成立后,要及时办理工会组织法人资格登记手续,领取组织机构代码,开立基本账户。
上级工会可以依法对建会单位的筹备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工会主席、副主席要依法产生。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得由法定代表人兼任,也不宜由分管劳动、工资、人事的负责人兼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