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消费税换抵投要按最高价吗

如题所述

在《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33号)中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均不包括黄金摆件,故黄金摆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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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25

在《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3号)、《财政部、国家税专务属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33号)中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均不包括黄金摆件,故黄金摆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初级经济法基础》是2014年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该书主要讲述了经济法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方面的内容。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有“点多、面广、题量大、分值小”的特点,凭借以往押题、扣题式的复习方法很难通过考试。而此类考试的考生大多学习时间零散,难以集中精力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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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5-13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换投抵”)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