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汽车停在小区地下车库被剐蹭,物业应该赔偿。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机动车在小区地下车库停放应该是签署了合同,缴纳了费用的。车辆发生任何损失都应该由物业承担全部损失。物业可以现金赔偿,也可以负责修车或者免除一段时间的停车费用。
扩展资料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库
车子停在小区车库被划伤物业不负责赔偿。物业只对小区承担一般性的防范义务,并不对业主的人身和财物承担保管责任。但物业是由责任帮助寻找肇事人,其损失由肇事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如果找不到肇事者,物业需要赔偿。
贵阳市云岩区法院法官介绍,如果发生车辆刮擦,首先应追究肇事者的责任,但如果找不到肇事者,作为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的一方,应对车辆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业主将车辆停放于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小区停车位上,并交纳了相应的停车费,该费用实质系对车辆停放的服务性收费,小区物业作为停车场管理人(收费单位)应当对业主停放的车辆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如果业主将车停放于该小区后,小区物业未能尽到相应的服务义务,致使业主车辆受损,事发后,小区物业如果未能协助业主调取监控视频查找侵权人,系监控职责失职,故小区物业对业主的车辆损失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小区物业主张的其非本案侵权人,且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位险,法院认为,小区物业可根据保险合同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或另行主张权利。
扩展资料:
如果是免费停车场,停车场仅在其对所保管的车辆毁损、灭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像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非消费性场所的免费停车场,停车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遇到肇事者逃逸,车辆造成的损失则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
而如果是收费停车场,其中,一种是专门收费的停车场,对停放车辆收费,并能出具停车凭证的;另一种是商场、饭店等消费性场所提供的“免费停车”场,因“免费停车”是商家提供给顾客的一项配套服务,是有偿商业行为,也属于收费停车场。
参考资料来源:贵阳网-车停小区被划伤 小区物业到底该不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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