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举报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立案?在多长时间内结案?遇有特殊情况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须在5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并最多在两个月内结案。如果劳动监察因为不受理的,必须在5天内书面通知投诉人。举报人或投诉人要求劳动监察告知自己案件处理结果时,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或投诉人。
法律分析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保障监察即过去所称的劳动监察,国外亦称劳动监察。它作为一种国家干预责任,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的强制性手段,广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监察主体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十八条 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十个工作日。当事人逃匿,无法取得相关证据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致使调查无法进行的,中止案件的调查。待中止调查的情形消除后恢复调查。自恢复调查之日起,调查期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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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4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立案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情况特殊,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第2个回答  2013-11-15
答:依照有关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举报后,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十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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