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说的:1.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按简易办法4%减半征收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选择按照简易办法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不抵扣进项税额。3.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暂按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不抵扣进项税额 一.2和3都说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是不是1可以抵扣呢?;二..为什么有些按征收率计算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呢,是国家规定的吗?还是有一定的原理?;三.为什么说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而不直接说按2%呢?税法这样说有什么内涵呢? 如果把含税的折算成不含税的是按4%吧,难道是这目的吗?四.为什么要规定征收率呢?谁知道一些道理。适用征收率销售货物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希望大家把知道的告诉我 谢谢。。
所谓简易征收,其实就是直接征收,凡实行简易征收办法的项目,一律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简易征收销售额栏次填列后,就会直接产生应纳税额。
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时,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向国税机关申请简易征收备案,同时提交简易征收劳务合同。
经国税机关备案后即可在本机开票系统内开具简易征收发票(一般税率为3%,同时在发票上注明:简易征收并合同号、工程项目与发生地)。
3、次月申报时,对简易征收应单独填列,单独缴税,在做账时亦不得与进销项混淆。
4、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特定货物或提供特定应税服务,根据规定选择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的,向税务机关申请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简易征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征收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