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关于学校奖惩制度和请假制度的学习体会

如题所述

一下仅供参考哦..............校园环境是一部无字的教科书,是一种潜在的教育因素。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隐含在它所创设的优美整洁的物质文化环境和良好的精神氛围中。它具有导向、约束、凝聚、同化等多方的功能 . 著名教育家叶圣陶说过:“教育就是养成习惯”他认为“教师工作的最终目的,无非是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社会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是健康向上的校风形成的保证。

一 校风建设

优良的校风是一种潜在的教育力量和无形的精神力量,对学生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校校风的优劣决定着学校教育的成败。是一所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化氛围,是师生员工言行举止的准绳和拼搏奋斗的精神支柱,它对学生的培养和成长起着极为重要的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

克州三小的发展靠的是三小每一个干部、教师、职工和学生。在每一项工作中,我们都要牢记“ 严、实、活 ” 。
“ 严 ” ,即要有严谨的作风、严格的要求和严密的措施;
“ 实 ” 是指老实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和扎实的基础;
“ 活 ” 则是要具有活跃的思想,活泼的气氛和灵活的方法。

1 、严格校规校纪,加强对教职工、学生的管理

教育家马卡连柯在强调行为规范的培养时说过:“首先要培养行为的沉着性、自觉性,因为群体中的个体决不能随心所欲,完全自由,而必须服从一定的客观规律和某些人为的规则。”制度是一个学校、一个班级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并带有一定的行政命令,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抓好大学生的行为规范,除了思想品德教育外,就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①加强对校规校纪的学习,包括《克州三小考勤制度》、《克州三小违纪处罚条例》、《克州三小德智体综合评测条列》、《克州三小考试作弊及违纪处分的规定》等有关条列。

②认真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请假制度、、监考制度、考试制度、爱护公物制度、奖惩制度等。

2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德育置首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环境的产物,不同的客观环境对人的成长具有不同的影响。要优化育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必须从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抓起。好的习惯就是一个人的好的素质,而形成好的习惯过程,就是学校重视养成教育、把德育落到实处的过程。首先,抓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和培养工作,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强思想和组织建设。
以教师党员带动大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互相监督、促进,提高思想觉悟。推荐大批优秀的年轻教师进党校学习,积极发展条件成熟的教师入党。
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路线,以各种形式完成党的任务,紧跟党走。其次,提高师生对德育工作的认识,把德育的投入、管理研究等联系起来,构成较完善的体系。

3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组织全校学生学雷锋便民活动,举办各类演讲、征文、体育活动比赛,以学生干部带动其它同学的 " 以点带面 " 的方式,创造一个 " 学习中你追我赶,生活上互相帮助,课余后多姿多彩 " 的氛围。加强我校的课余文化活动,让孩子在快乐中成长。

二、关于学风建设

所谓 “ 学风 ” ,最早源于《礼记 · 中庸》,意思是广泛地加以学业习,详细地加以求教,谨慎地加以思考,踏实地加以实践。它十分精辟地概括了学习的方法、态度和规律 / 从博览群书到虚心求教,再到善于思考最后归结到勇于实践,反映了学习中的方方面面。我们所指的学风,是学校师生在教学活动中表现出的精神状态和学习方法。优良的学风包括正确的学习目的,巨大的学习动力,端正的治学态度及良好的学习方法,它对于大学生的成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风建设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优良的学风是保证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条件。学风问题是学习者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也是学习者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的集中体现;学风建设是校园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到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影响到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加强学风建设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人才工程。

学风建设不仅是小学生学习方面的一项基本建设,同时也是自我人格塑造的一项重要内容。优良的学风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和育人资源,具有导向、激励、规范及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营造优良的学风,不仅可以提高或解决大学生在学习文化专业课方面的积极性和存在的问题,还可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如道德情操、精神面貌、文化底蕴、竞争意识、心理品质等)和起到改善教风,提高教育、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不可低估的作用。为此,今年我校将加强以下几项措施:

(一)加强引导,提高学生对知识及其重要性的认识 :

“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是青年成才的基础,只有掌握丰富的知识,才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才能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以学为本”,“非学不以成才”。

加强理想教育和成才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激发学习动力。从新生入学起就要建立良好的学风,一方面要教育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另一方面,要帮助他们确立科学的近期、远期目标。让学生对未来充满期待,对即将融入的社会充满信心,由此拉动实现自我价值的内需,更加珍惜眼前的学习机会与学习条件。坚持把理想教育和成才教育作为思想教育的主要目标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之中,例如:入学教育、素质教育、社会实践等。以激发学生的上进心和学习热情,从而勤奋学习,不断进取,立志成才。

积极教育引导各年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把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的教育纳入学生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体系,使学生转变学习观念,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打好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掌握过硬专业技术技能的重要意义,从而以实际行动积极投入到学风建设活动中去。

(二)充分利用有利因素,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加强宣传力度,把学生的精力和注意力引导到学习上来。培养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由“要我学习”转为“我要学习”,我校是双语学校,许多学生学习汉语的困难很大,语言环境也谈不上。学生学习兴趣很大,但是效果却不明显,学生的课业压力也很大,学生在三年级时要学习英语、汉语、维语三种语言,并且这三种语言在语言构词,句型等方面有很大的区别,在学习起来很容易混,因此学校在设置课程的构成中应该考虑这些因素。科学发展观指出应该“以人为本”是不是应该在这方面体现一下。

教师要做好教书育人工作,除了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外,结合教学内容和特点,向学生介绍本门课程研究的最新动态、成果和研究方法,介绍本门课程知识对完善学生个人知识结构和素质发展的意义以及在今后个人职业生涯中的作用。同时,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

三、开展学习竞赛

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学习竞赛是促使学风建设的又一有效措施。在学生中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尤其是小学生,竞争机制的合理利用,很可能达到很好的学习效果。人才的成长不是一个自然生成的过程,而是客观培养和主观努力的双重结果。要使学生成为合格毕业生,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外部条件外,就是如何更大限度地激发学生自身潜在的活力,而竞争是激发学生自身潜在活力的有效途径。

将竞争机制引入学习,通过优良学风班、三好生的评选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激励,过演讲比赛,以及每年对班集体的评优活动,培养学生团结的集体意识,促进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从而形成良好的学风。

校风是校园之魂,是校园精神的集中体现,要真正利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学校加强校风建设。不能只流于口号,流于形式,优良的校风是学校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学校品位和格调的重要标志之一。要扎扎实实的结合本校的实际来加强学风建设。在大力发展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加强校风和学风的建设,努力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着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养成良好的基础文明行为习惯,勤奋学习,实践成才。让学校朝着一个健康的方向发展,这不仅是对学生的负责任,同时也是对社会的负责任;学校发展好了,教师的工资待遇也会上涨,这两点正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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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31
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教育法律关系的组成要素之一,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律关系一旦产生,则其主体之间就在法律上形成了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实际上指的是法律权利或法律义务,也称为法定权利与法定义务.  法律权利指的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范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表现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作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法律权利包含了权力和利益两个方面的内容.  法律义务是与法律权利相对称的一个概念,指的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范的规定必须承担和履行的某种责任,表现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二)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相互依存,不可互缺:每种权利都必然伴随有某种相应的义务;享有权利的同时,还有守法的义务.因此,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认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一种成对的相互依存的关系.  2,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的实现依赖于义务人对义务的承担;义务人如果不承担义务,权利人就不可能享受到权利.  3,权利和义务的相互依存关系还表现在其主体双方之间不可能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  4,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从其主体的数量上来看不一定是对等的,即可能不是一对一的.有时一个主体享有权利,多个主体负有义务.  [概念辨析] 权利与权力  权力是每一个社会团体由于存在解决冲突,协调各方面社会生活的需要,而为社会所承认的,并迫使人们不得不服从的力量.所以,权力属于一种强力.权力不可随意放弃.  权利则主要是一种利益.这种利益对其享有者来说是可以选择的,即可以要求享有(或索取),也可以放弃享有.权利与权力又是有联系的,权利的实现往往要求以权力为保障.  (三)权利和义务的类型  1.权利的分类  根据权利主体的不同,法律权利可分为公民的权利,法人组织的权利和国家的权利.  公民的权利即公民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法人组织的权利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成为法律关系主体时享有的各种权利;  国家的权利指国家作为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各种权利.  根据权利内容的不同,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社会权利和诉讼权利.  根据权利行使的范围不同,可分为一般权利和特殊权利.一般权利又称为绝对权,是一般人享有的权利,如公民的所有权,各项自由权,他人包括侵犯.特殊权利是一种相对权利,是作为主体的特定的人所享有的权利. 如教师,律师,记者,人大代表  2 .义务的分类  根据义务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公民的义务,国家机关和组织的义务,国家的义务等.  根据义务内容的不同,可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消极义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不作出某种行为的义务.  根据义务使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一般义务和特殊义务.一般义务是所有的人或组织都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特殊义务是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   (四)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  1 .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概念  教育法律权利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教育法律规范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  教育法律义务是与教育法律权利相对称的一个概念,指的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教育法律规范的规定必须承担和履行的某种责任,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2 .教育权利的分类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均在其中享有权利.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众多,但是主要包括学生,家长,国家,学校和教师这几类主体.  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利,家长的教育权利,国家的教育权利,学校的教育权利和教师的教育权利.在这几种教育权中,学生的受教育权是最基本的教育权利.  (1)关于受教育权利的三种观点  生存权说.这一观点认为接受教育的权利是人民的一种生存权,应属于经济上的权利.亦即认为受教育权具有社会权特性,人民通过接受教育,可以过上健康而具有文化的生活.  公民权说.这种观点认为接受教育的权利,不仅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从经济上保障国民都有接受学校教育的均等机会,更进一步认为为了培养国民的民主政治能力,国民应当有受教育的权利.即将教育权看作一种政治权利.  学习权说.这种观点把受教育权看做是儿童与生俱来的一项基本人权,认为人权的基础在于生存权利.为了生存,儿童必须获得与未来社会相适应的发展.而这种发展,又必须是通过学习来实现的.  (2) 家长的教育权利  家长教育权利——  狭义的家长教育权利——是"家长对其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总称."  广义的家长教育权利——指的是学生家长(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依法享有的,与子女或被监护人接受教育相关的各种权利.  ——影响家长教育权利的因素  一是国家教育权利,即国家在教育中拥有的权利的大小;  二是学校的教育权利,即学校在学校教育中所拥有的权利的大小;  三是家长的权利意识及维护和争取自己权利的努力. 是不是这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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