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生效后,具体要怎么才能执行,执行起来怎么那么难.

婚姻官司的判决书出来两个月了,判了5000块给我,现在都已经生了法律效力,对方没有执行,我要怎么才能拿得到这笔钱,申请强制执行是否要送市法院执行局,还要提供线索给他们才能下来捉人吗?我又需要出哪些费用啊.大概要出多少?对于这起官司本人可是身心疲惫.现在才判了5000块,申请执行又要不知占去多这个数里的多少?

1、按照《民诉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因此,你必须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向办案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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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1
你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直接到基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费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你不必再支付费用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1-13
1、 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4、先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5、建议先不要把事情搞大,一步一步来,再跟经办人沟通下。如果法院已经受理执行,而拒不执行,可以向法院纪检部门反映,向当地政法委反映,向上级法院反映,向人大反映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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