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社保的问题,问题比较多,有劳各位!

本人外地户口,关于宁波社保有以下几个疑问,拜托各位:
1、曾经中断过超过3个月以上怎么办?
2、什么是高保?什么是低保?
3、如果不在宁波工作,但是由于未来可能在这里定居。我想继续由个人交纳保险,如何交纳?
4、或者如果去外地工作了,在外地也可能新单位会再办理,我是不是要先从宁波转过去,然后回宁波的时候又要转回来?

本人新注册的用户,没什么分,不好意思了,总共只有25,本来打算全给的,可是好像只能选择20。
另外,我早上研究了一下未来领养老金政府的算法,看似难,实际简单,如果想探讨,愿意分享。

问题1:答: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其建立个人账户后的中断缴费年限,可在退休前申请补缴。
补缴基数按不低于补缴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补缴比例按补缴时规定的比例确定。

问题2:高保一般是面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技术人员的养老保险金
低保是面向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养老保险金。

至于详细的建议你到宁波社会和劳动保障局的官网上去咨询,那里有其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在线问题回答,基本1-2天内能给你最准确的回复,相关网址:http://www.ningbo.molss.gov.cn/question/hd_wsz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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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29
中断过没有关系,高低也就是钱多少的问题,以后定居可以交纳,不用转来转去的那么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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