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改判吗?

我(女)与2003年离婚,有一个男孩当时三岁,离婚协议书写明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我)不需支付任何抚养费,孩子生活随父随母自愿。 可是孩子基本上一直跟着我,现在我也成家了,而且刚有一个女孩半岁,和现在的公婆住在一起,于是儿子去跟他爸爸了,可是现在前夫要起诉我,让儿子归我抚养,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决?儿子今年13岁了,法院会不会采纳孩子意见,以我现在的经济状况和住房条件(没有自己房子),我也不想要儿子,如果我硬是不要,会怎么样?抚养费的问题法院会怎么判?

抚养权二审是否改判呢,人民法院审理子女抚养权纠纷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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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1、不会改判给你的。

2、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追问

孩子现在已满10周岁,法院如果采纳孩子意见(孩子也愿意跟随我),那不就判给我抚养了?如果我就是不要,法院会怎么判决?我现在情况确实不适合抚养儿子。

追答

如果你现在的情况,不适合抚养孩子,如果你坚决不要,法院至少会要求你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至于会不会判决给你抚养还真不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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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7-29
  可以去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协议书规范
  甲方(男方):** 男 年月日生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 女 年月日生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抚养人**,男,现年*周岁,原由女方**抚养。
  现双方协商同意孩子**自 年月日起随男方**生活,男方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其抚养权归男方**。
  二、乙方**不负担孩子的任何抚养费用。
  三、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1、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次数:女方每个星期至少可以探望孩子**一次。
  四、女方日后协助男方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五、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3个回答  2013-08-21
小孩只要满10周岁,法院就会听取孩子的意见了。法院判决基本上是为孩子考虑的,从双方的经济条件综合孩子自己的意愿决定判给谁抚养。而且照目前这个情况,就算孩子判给你前夫,你前夫应该会想你索要抚养费的,抚养费法院会根据你们当地的消费水平,结合法官的经验判决。追问

前夫的目的不是为讨要抚养费,而是现在的老婆压根不接受这个儿子才要求我抚养的,我其实现在的情况确实不适合抚养儿子,不想要儿子,如果支付抚养费,是不是支付到18周岁就可以了,以后的费用(上大学,结婚等)就可以不管了?我改等着前夫起诉我吗?

追答

抚养费确实只要支付到18虽就可以了,当然你向支付更久也是可以的,如果你不要小孩,那么就先拖着吧

第4个回答  2013-08-2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可知:
  1、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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