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关系中的本质是什么?
亲子关系,首先是生物学意义上的。
只要生命形式存在,亲子关系就是物种内个体间最重要的关系。这种关系远比交配对象之间的关系更重要。亲代将自己中生命最重要的内容以基因方式传给子代,如此,亲代个体虽然一定会消灭于世间,但它
生命的意义却完成了。
从前的说法是,亲子间传递遗传基因,以致物种得以保留甚至发展。如今,引领时尚的分子生物学家们认为,物种群体本身的利益也许并不重要,重要的仅仅是基因本身,基因是自私的、贪婪的、甚至无耻的。亲子遗传关系体现的也许只是基因的意志。
基于人、人性的尊严,我最好还是马上跳出生物学意义这一层,进入人类学意义上来。但这样还不能摆脱基因的控制。甚嚣尘上的基因早就钻进了人类学的大本营。
亲子之间在人类中永远不是一对一的关系,最简单的形式是二对一:“只生一个好”。但这要看如果界定亲代与子代。如果放宽到三代,那么亲代就存在六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子代的数目就复杂了,存在许多或然性(儿孙的数目怎么能确定呢)。在三代亲子关系中,中间的那一代人,即可被划入亲代,也可被划入子代。而在生命的长链上,每一代人,都会成为这种“中间的一代”。
与父亲相比,母亲在亲子关系中更要一些。除了与父亲一样提供
细胞核内的DNA以外,母亲还提供了
细胞质中线粒体DNA(mtDNA)。另外,在自然状态下,母亲还提供子宫,为子代胚胎期的发育提供温床。
科学总是冷冰冰的,可以成为盛夏中的饮料,可以给人透心凉的感觉。
有一些
科学家们热衷于用各种腺体的分泌来解释人类的感情,另一些残酷的科学家则将母爱的光环打得粉碎。即使科学家有良心,那么科学存在良心吗?
父母决定生下一个孩子,是基于他们对孩子的热爱吗(我首先假设这里不存在避孕失败的原因)?孩子们欢迎他(她)的父母再生一个弟弟妹妹吗?非常遗憾,科学告诉我们,这里不存在温情,几乎都是自私的选择:父母对自己孩子的爱,是文化加上来的,而更基本的动因则是为了延续生命,甚至是为了能让自己享受拥有后代的幸福。从动物本能来看,家中的孩子们之间也构成竞争关系,至少需要争夺有限的爱。
人类学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把人当成人。人,只有在
社会学、文化学的意义上才成为“人”。
科学只是工具,从来不曾给过我们关怀,只有人类自己建立的文化本身才可能为我们提供关怀,这就是所谓人文关怀。温暖的关怀。人类之间的爱永远都像冬天的阳光,稀缺而又必要。
冷冰冰的科学,还可以解释人类为什么能够生活在如此复杂的社会中:正是人类自己创建的文明本身提供了对自己精神的安慰在支持着人类。
社会学首先对社会生活中的人们加上不同的“角色”,社会角色。父母、子女、老师、学生等等,都是社会学意义上的角色。每一种角色都有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按照各自角色所规定的行为准则去生活。不同的角色之间互有交叉,一个人可以同时既是儿子又是父亲,既是老师又是学生。
不同的
社会形态中,角色的意义也不尽相同。这种区别源于不同的
文化背景。中国人讲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到了另外的文化圈中,就成了异类,难于理解;而不讲礼义的番夷之邦,对中央帝国的人们而言就更是不耻。
因此亲子关系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分属不同的形态。但是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亲子关系总存在相同的“本质”。否则还谈什么“本质”呢?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天然的,因此亲子关系的本质首先反映为亲代对子代的抚育。失去这种抚育,婴儿绝无可能成活。但抚育者未必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但无论是什么人,只要他抚育了这个孩子,也不论他(她)是不是习惯意义上的“养父母”,他(她)与孩子之间都具备了一定程度的亲子关系。这正是社会学界定社会角色的功效所在。
这种亲子关系,未必建立在血缘基础上。质言之,“抚育”本身在社会学意义上超出了血缘对于亲子关系的重要性。
生我者,父母;养我者,也是父母。养育也许比生育更重要,至少在社会学意义上如此。
子女对父母的养育,理应回报。我的意思是说,即使没有
血缘关系,仅仅是养育,谈不到“血浓于水”时,也应该回报。这种回报不因种族、文化的不同而改变,这是人性。
这种人性往往体现在亲情上。亲子之情。
一旦这种亲情丧失了,会出现什么样可怕的情况呢?我可说,这时候真正的亲子关系已经不存在了——虽然他们还存在血缘上的亲子关系、法律上的亲子关系。
我终于把这个问题谈到了让人感到温暖的“爱”这个亲切的字上了。我希望用这个字,来代替冰冷的科学、严肃的社会学,哪怕如此替代是以感性代替了理性,用局部代替了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