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五篇名著写五篇读后感!

一定写过八百字!

永恒的神话—读《巴黎圣母院》有感
静静地,自己独自一人走在霜天红叶的世界。迎着瑟瑟秋风,踏着一片片槐树叶,沿着弯弯小路,我沉痛地苦闷地默默地走着。涉猎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当那位身穿白色衣裙的天使在绞死台上香销玉殒时,我的心碎了。爱丝美拉达,一位美丽纯真的女孩。
你能想象一只美艳绝伦的蝴蝶飘落于喧嚣的城市中吗?
你能想象一张白晢无瑕的绸子掉进在乌黑的泥坑里吗?
风温柔地撩拨着希望的火花,落叶起舞,搭建成一座承载着神话的楼梯。我,小心翼翼地往前迈步。狼嚎的哭叫声在耳边响过,梯,仿佛刹那间断了。而我,则掉落在无底的黑暗洞穴内,不断下降,不断下降……
那是来自内心的呐喊,是对美的逝去的同情与遗憾,更是对未来的美的向往与呼唤……惆怅还是惆怅,叹息依然叹息。悄悄地走过这蜿蜒的山路。光,开始闪烁了,照在了我那涕泗滂沱的脸上。晴朗的天空像一匹柔美光滑的蓝色绸缎。我,循着光的痕迹,走过去,走过去……
顿时,心,豁然开朗。
在树林的尽头,那蜿蜒于树旁的小溪,仿佛一条透明的玉带,缠缠绵绵,戏弄着小鱼、水草和那光滑的鹅卵石。水清清的,浅浅的,挪动脚尖,溪底那柔软的沙石轻扰着我的小脚丫,轻轻荡起了几圈淡淡的涟漪。
心中,无故涌起了一阵阵感慨。同样的清丽,同样的秀美。妩媚的爱丝美拉达,眼睛湖水般的明亮,气质玫瑰般优雅。她是大自然中杰出的作品。可是,这朵花,却凋零了。
逝去的已逝去了,我们又是否应化悲愤为行动呢?
你记得吗?阳春三月之际,青松吮吸着春天赐予的甘露,在微风的吹拂下,在阳光的沐浴下,茁壮成长。路边的花,不娇艳,却很美——一种朴素、淡雅的美,淡淡的香味,似有似无;翡翠般狭长的绿叶上几颗浑圆、硕大的露珠,明晃晃的,闪着晶莹的光。
你记得了吗?满塘的荷叶亭亭玉立,像碧玉盆子,美艳而别致。秋云遮蔽着夏日之时,富于诗意的松鼠好象对这种天气生了气,忽然摇动树顶,树林里就象响起了轻柔的飒飒声……
可,现在呢?
在那隐隐约约的远处,阡陌交通繁华如初。但,在它们的背后,却并不是所谓的蓓蕾满枝,馥郁芬芳。枯枝败叶无奈地耷拉着身子,昔日娇艳的百花黯然失色,它们所迎接的,则是那一股股催人呕吐的废气……
柳树木然呆立,婀娜已失,微风轻拂,片片枯叶颤然飘落,叶上的水珠,凄然而下,掉落于树脚处的电锯上。尔后,响起了一阵阵惨绝人寰的电锯声……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人类这么做,与书中残杀陷害爱丝美拉达的角色又有何分别呢?大自然又有什么错呢?心,开始被恐惧的枷锁紧紧地勒住了。面前的这溪,这鱼,这石,好象要转瞬即逝了。我,仿佛走进了一个不属于我的世界……
我紧紧地握住那本世纪巨著,刻不容缓地跑出了树林,回到了我所居住的地方。路,依然宽敞;人群,依然络绎不断。但,我激动的心情,却久久无法平伏下来。因为,我知道,爱丝美拉达寄托了希望于我——一个平凡中学生的身上……
悄悄地,把那本书放在我的床前。我相信,在那遥远的一方,爱丝美拉达将会获得重生,继续地为你、为我,不断地舞蹈,不断地歌唱那永恒的神话……
巴金的《家》最近正在看一篇长篇小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虽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受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不释手、欲罢不能。《童年》读后感600字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 》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十一”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步曲的第一部(第二、第三部《在人间》和《我的大学》),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有一次,阿姨帮我买了几条小金鱼,但她没告诉我怎么养就走了,爸爸妈妈妈又不在家。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小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着问我:“你干嘛呢?”“看金鱼呀!”我回答道。妈妈一听,说道:“啊?不会吧!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姥姥还要拿走呢。”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姥姥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二次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了,但是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理解了。
再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悟到了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应该勇于面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要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确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可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起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晚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努力明天会更好,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钱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子卖了。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从这些看来一个人也要存在一些利益观念也要具备一些经济头脑,会分辨哪些对自己有利哪些对自己有害不能满足于现状有事要做一些长远的打算才能更保险一些。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似乎在向读者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这也正是这篇小说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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