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8-30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应在收到上述材料5个工作日内,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省属高校应征入伍毕业生的材料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部门高校报送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核工作,确定当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本息的最终名单以及具体金额。各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高校应在收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将余下的资金汇至高校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