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是一个人吗

如题所述

可以,但不合规矩。理论上来说,开发票时,收款人和复核人也可以为同一人。但这并不合规矩。

1.这是因为国税局认证系统只审核密码区,无法审核开票人、复核人。

2.现实工作基本都是一个人负责开票系统的,所谓的收款人和复核人都是虚的,在开票系统上增加一个收款人和复核人就可以了。关于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的关系是,开票人和收款人可以为同一个人,复核人与收款人也可以为同一个人,但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如果对方没有特别要求的话,复核人和收款人都可以为空。

3.根据相关规定,开票人是发票的基本内容,若没有开票人,就有可能被认为是不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但复核人并没有特别规定,根据税务局业务处理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如实开具。因此,发票上的开票人、复核人及收款人栏应逐栏如实填开写,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例如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就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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