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签订保密协议之前没有任何的通知,在老板办公室,签完才能出来,看都没有仔细看就被迫签字了,请问我离职后可以到同类性质的公司再上班吗?上了班原来公司可以用这保密协议来告我吗,我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没有竞业限制限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我也需要承担责任吗?
离职时公司没有人提及竞业限制限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问题,而且实际我也没有得到过经济补偿,那我如果到竞品公司上班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追答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补偿条款或者双方在你离职时没有协商补偿金额的,协议无效。你可以要求对方依法履行给予补偿金,否则协议无法履行。
PS: 人都要赚钱糊口的,既不让人工作也不补偿给人家,叫人怎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