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城镇迁移到农村落户的类型和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为避免和减少人户分离,应严格控制城镇人口回迁农村。凡有固定工作单位(指行政机关、事业编制单位和国家、集体企业单位)的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或原单位按规定购买社保年限期满可以享受社保退休金的人员,一律不得办理由城镇迁移到农村落户。
一、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迁往农村的,除满足迁移条件外,还需经迁入地村委会确认和经派出所调查核实,确实在农村居住生活才能办理。
二、在城镇无合法稳定就业的城镇居民,并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且确实在农村居住、生活,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可申请将城镇户口迁移到农村。
三、申办时需提交材料:
属第一项投靠的:
1.申请人的书面入户申请书并具村委会确认居住、生活和从事职业的情况意见;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就业创业证》和缴纳社保的流水查询清单;
4.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凭证或材料;
(1)夫妻投靠的,提供《结婚证》;
(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父母子女关系凭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提供权威的合法有效的未婚凭证或材料,并现场填写《未婚声明书》。
(3)处在离婚状态的子女投靠,要提供离婚登记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离婚证》,随迁子女仅限于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
属第二项迁移的:
1.申请人的书面入户申请书,要有所在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以上村民签名同意并具村委会确认居住、生活和从事职业的情况意见;
2.长期在农村居住、生活,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合法有效的凭证或材料;
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的《就业创业证》和缴纳社保的流水查询清单;
5.提供申请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1)夫妻随迁的,提供《结婚证》;
(2)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父母子女关系凭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提供权威的合法有效的未婚凭证或材料,现场填写的《未婚声明书》。
6.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分别询问申请人本人、村委会干部、邻居知情人,并形成派出所两名以上民警签字的综合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