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制定的原则

如题所述

教学目标制定的原则是:科学性原则、具体化原则、层进性原则、动态化原则、可测性原则。

具体含义如下:

    科学性原则。

制定语文课堂教学目标,必须符合语文学科的性质。在现阶段,必须符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要求,使总目标在每一个具体的小目标中得到体现。在语言表述上,应准确地运用说明性语言,切忌笼统空乏,也不必做刻意的描述修饰或重复啰唆。

2.具体化原则。

课堂教学目标应尽可能地具体化、细节化,尽量覆盖教学内容。应把语文目标体系中规定的训练点分解成每一课时的具体教学目标。

3.层进性原则。

课堂教学目标的层进性主要体现在知识与能力目标的关系上,应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感性到理性的逻辑顺序来分条排列和描述教学目标。

4.动态化原则。

虽然教学目标有一定的指向性,但课堂教学本身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师生双方都不应被禁锢在教学目标的模式里而使得个性得不到正方向发展。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完全可以综合多种生成性因素,灵活地、创造性地实现教学目标,让教学目标成为一个很有张力的驱动程序。

5.可测性原则。

课堂教学目标就是教学的预设教学效果。预设学生通过学习活动在某些方面应该发生的变化,由“不能”变成了“能够”。所以,目标是否实现是应该能够检测得到的。比如,“能说出……”“能感受到……”“理解……”等,这些效果是能够通过目测、提问、讨论、练习题、考试、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测出来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