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没拿到钱,工人告包工头是没用的。因为不是包工头不发钱,而是单位不给包工头钱,应该告单位。包工头可以选择告知工人实际情况一起解决。与工人一起去劳动局投诉用人单位;也可以去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单位及时发放工资。如果单位还是不及时发放工资,可以通过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形式催要工程款,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单位仍不拿钱给包工头发放工资的,工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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