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部分)
A 正常下班时间为17:30分,一小时之内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B 员工进入公司,有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通过后转正式员工, 转正6个月后签订南京市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
C 罚款条例:
1、迟到界定:10分钟以内,10元/次:11~30分钟20元/次;31分钟~60分钟30元/次;61分钟以上50元/次,计旷工半天。
2、外出未登记扣罚10元/次。
3、未按时值日扣罚10元/次。
4、出入小区大门磁卡遗失扣罚40元。
5、请假扣罚:扣除相对应时间的工资。
6、旷工:200元/次。
7、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玩游戏,看电影,上淘宝,网络聊天、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果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100元,以此类推。
D 辞职
不论实习期、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核准后,辞职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办理完本职及行政上工作的交接,公司应及时发给辞职人离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保险的退出工作。员工如未遵守提前辞职规定,扣除全月工资作为公司损失补偿。主动辞职者离开公司时,除在职时的应得工资外,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辞退
公司因客观原因辞退员工时,应对辞退人讲明理由,发放辞退人在职期间应得的工资,办理保险的退出,发放证明辞退人工作经历的文本(如辞退人需要)。如辞退理由充分,公司不给予辞退人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