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招军官是继“
国防生”、招聘文职、
直招士官等一系列军改政策实施之后,为了引入新鲜血液、激发更多动力、推进部队发展的“创新”措施。
直招军官福利待遇:
1. 功勋荣誉制度。
按《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有关规定,为党、国家和军队作出突出贡献的军官,依法获得功勋荣誉,广为人知的有“
八一勋章”、荣誉称号、一等功、
二等功、三等功等。同时,设立荣誉记载、荣誉宣扬等表彰待遇,对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籍
人武部将举行仪式,为功臣颁送喜报,并在当地主流媒体刊发先进事迹。
2. 薪资待遇。享受科研岗位津贴、科研绩效津贴、课时费、防暑降温费、通信费、探亲路费、配偶荣誉金、父母赡养补助等福利待遇,起步年薪约为15万元。具有完备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定期增资机制,随个人成长发展,逐步提升薪资待遇。
3. 住房保障。按军队有关规定标准住用公寓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和
住房补贴等。
4. 医疗保障。军队实行军官免费医疗,同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免费医疗,军官父母及配偶父母享受优惠医疗。
5. 休假保障。除固定双休、节假日外,还享有寒暑假等
带薪休假。服役时间达到一定年限或作出突出贡献后,还能够携家属到全国各著名城市的军队疗养院享受免费疗养服务。
6. 家属待遇。军官配偶享受军人配偶荣誉金,父母年龄超过60周岁享受赡养补助。若配偶户籍不在驻地,可办理随军手续,落户军官所在驻地。家属在原籍有工作的,军队驻地地方政府应按照对等原则安排工作;家属未就业的,可申请随军未就业补助,由军队负责缴纳军官家属社保,并发给一定生活补助。军官夫妻双方两地分居的,发给两地分居生活补助。
7. 子女入学。大学现有自办优质幼儿园7所,其中原总部示范幼儿园2所、省级示范(优质)园4所。大学所属军官的适龄子女可优先入园学习并享受保育费全免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可就近入读大学对口优质中、小学。
8. 退役安置。军官达到服役最低年限后,可申请退出现役。安置形式包括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和复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