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与城镇范围内居住的被投靠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申请投靠落户
申请材料:落户申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亲属关系相关证明或亲属关系书面声明(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选择办事事项,填写落户申请信息,上传业务所需全部申请材料,提交申请。
2、派出所(户政大厅)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收到系统推送的到场办理短信通知后,带齐材料到拟落户地辖区派出所(户政大厅)户籍窗口核实材料。户籍内勤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并符合迁入条件的,当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