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和作字用法和意思上各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区分“作”、“做”用法的区别:

1、区别的基本标准是“文”和“白”,内容抽象或书面语言色彩重的词语,一般用“作”,成语都用“作”。

2、做单音节动词用,多数用“做”,少数用“作”的,其宾语内容也比较抽象。宾语是动名词的(如:报告,调查,榜样,处理,动员,贡献),一般也用“作”。

3、表身份、成绩、行为等义的“作为”,用“作”。

4、遇到没有把握的词,宁可写“作”不写“做”,但要做到局部(一篇文章或一本书)统一。

“作”和“做”字,都有“从事”、“制作”、“充当”的含义。

做,是后造字,最早出现在宋、元时代,当“即使”、“播弄”、“做作”讲。到明代,“做”成了“作”的俗字,渐渐演变成为“作”的同义词。

习惯上,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点的、书面语言色彩重一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如‘作罢、作废、作对、作怪、作乱、作价、作曲、作战、装模作样、认贼作父’。”

扩展资料:

从语义内容来看:“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泛化;“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实在。

前者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作价、作脸、作数、作速、作为、作伪、作用、作证、作准(作数)、炒作、合作、协作、运作、恶作剧。

后者如:做饭、做菜、做鬼脸、做家务、做手势、做游戏。

从语法特征来看:宾语是双音节动词,多用“作”,在这种情况下,宾语成为名物化的动名词,“作”的动词性已经虚化;宾语是双音节名词,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

前者如:作报告、作测试、作比较、作补充、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作斗争、作分析、作贡献、作回应、作介绍、作解释、作决定、作努力、作判断;

作思考、作说明、作调整、作妥协、作牺牲、作修正、作演讲、作咨询。其中的“作”,现在也用“做”,但依过去惯例一般用“作”。

后者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物业、做项目、做学问、做业务。

至于常用的“作出”一语,用法与前者大体相同。一般带双音节动词,如“作决定”、“作努力”,也可以说成“作出决定”、“作出努力”;少数情况带双音节名词,如“作出成绩”、“作出结论”等。“作出”与“做出”,可以通用,但用“作出”更合乎书面语的特点和使用习惯。

此外,与后面带“作”的词语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作”。例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做工作、做作文、做小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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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08
  “做”表示具体的动作,“作”表示抽象的动作。

  “做”和“作”都含有“制造”这一意思,但又不能混用,区别有三点:

  一、“做”侧重于具体对象或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强。如“做工”、 “做衣服”、
“做作业”等。“做”连接的都是能在实际生活中感知到的具体事物;而“作”多用于抽象对象或不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弱; 如:作孽、作弊、作曲、作别等。

  二、从感情色彩上看, “做”所连接的多数都是中性事物。如做客、做梦,都无所谓好坏;“作”所连接的事物多数是贬义的,如作恶、作弊、作假等。

  三、“做”是一个“全动词”,就是说它能独立地作为一个动词,在运用中体现完整的动作意思;而“作”是“半动词”,它往往跟别的动同连起来使用,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动作意思,如:叫作、制作、作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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