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离婚后除非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对方未迁出户口导致新住户无法迁入的才可以由公安派出所通知原户主将户内成员户口迁出。超过6个月拒不迁出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将其移至该公安派出所确定的乡(镇、街道)公共地址上另立一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