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社保基数是按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来调整的。
但是,如果上年一度是9月中旬进公司的,我们公司的薪资发放是下个月初发放上个月的工资。这样上一年度12月的工资就要放到次年的1月份发放了。
但是,我们公司社保基数按照上一年的实际发放金额调的,这样就等于我实际只领了2.5个月的工资,确要除以3.5作为我上一年的平均工资,导致我基数下降很多,这样调整合不合理啊?
上海社保基数具体调整如下图:
1、4月7日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打印(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亦可持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打印。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末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16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请相关单位及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申报调整。
3、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6年4月1日起调整并从2016年5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征收。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等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及时按新的缴费标准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注入缴费卡内,以免对个人权益造成影响。
4、根据规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2016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
扩展资料:
1、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调整,是根据自己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调整的变化。一年一次。
2、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根据平均月薪为基础,如果他或她的工资并没有改变,原则上不调整,只有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据为基础的社会平均工资60%,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为基础
3、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因无工作不能确定工资收入,根据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各地根据自己情况,确定几个不同档次,由参保人自己选择。
4、由于各地社会平均工资公布时间不统一,调整基数的时间也不相同,一般都在每年5月以后。
你的回答纯属瞎扯!
追答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是根据年初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申报表来确定的,至于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申报表中的在职月数都是社保局系统生成的,何来瞎扯之谈,你是否见过此表申报过此表?
再者说单位只能更改你的缴费基数或者瞒报你的月工资性收入来降低你的基数,但是这个和在职月数也毫无关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