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劳务公司怎么纳税

如题所述

2016全面营改增方案落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

“营改增”中建筑业税务核算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一、建筑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假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收入为S,增值率为R,则抵扣率为1-R,税率为11%,且一般纳税人所购劳务、货物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客户接受劳务金额不变,仅考虑增值税不考虑其他税种的情况下,纳税人流转税税负相等的等式如下:

{[S/(1+11%)-S×(1-R) /(1+11%)] ×11% }/S

=[S/(1+3%)×3%]/S

R=29.39%

即增值率超过29.39%(可抵扣率低于70.61%)时,小规模纳税人合适,否则,一般纳税人合适。税收筹划增值率超过29.39%时营改增项目投资新成立小规模企业比较合算。但是建筑企业在确定纳税人资格时也要考虑下列因素来决定是否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设备租赁支出取得的进项抵扣不足

目前实务中大部分建筑企业除将劳务分包给劳务公司外,同时劳务公司还向建筑企业工程提供模板、管架等机具租赁服务,并且这部分支出在成本中也占有较大的份额。根据规定,有形动产租赁增值税税率为17%,而租赁企业利润率大部分低于17%,这样很多租赁企业只是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只缴纳3%的增值税。一旦租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将势必减少,从而加大建筑企业实际纳税额并增加建筑业税负。

因此,要求建筑企业在选择租赁对象时尽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因其可以提供税率是17%的专用发票进行抵扣。

    三、零星材料因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而无法进行抵扣

建筑企业的供应商及材料种类“散、杂、小”,如砂、石、砖、白灰、土方及其它零星材料等基本上由个人、小规模纳税人供应,购买的材料没有发票或者取得的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无法抵扣进项税而增加成本,因此建筑企业在采购材料时尽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加抵扣降低成本。

    四、工程款拖欠支付导致无法及时足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实务中工程完工后甲方并不是立即支付工程款给建筑企业,往往滞后一段时间,导致销项税和进项税的不同步。税务机关对建筑企业收入的确认,一般都是按合同约定或结算收入来确认。企业不仅需要垫付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还要垫付未收回款项部分工程的税金;又由于未收回工程款,建筑企业也对分包商、材料商拖延付款,也得不到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导则无法进行抵扣。

因此,实务中企业应防止因为工程款的拖欠导致企业无法及时足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企业要及时评估款项回收情况,如果无法按照合同规定回款则应及时补充或变更协议,修改合同中的付款日期条款。

    五、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可以完全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因此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可以完全抵扣,而施工企业本身在取得不动产发票时相关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不允许一次全额抵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29
一般经营项目:砌筑作业分包;抹灰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木工作业分包;油漆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水暖电作业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批发零售:建筑机械、建材(除竹木)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建筑劳务公司是属于专业承包的建筑公司,主要从事劳务清包的工程。但目前市场
上,建筑劳务公司的运作模式属于服务类的性质在经营,目前作为总承包的建筑公司,办理安全类手续
,特别是申报标化工地,规定需要班组队伍通过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当然也有少量的建筑公司是把清工
承包给劳务公司操作的),还有建筑项目需要发票来做成本账的。所以,目前市场上的很大一部分比例
的建筑劳务公司实质意义上是给总承包的建筑公司提供为满足目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而补充资料用的,
还有提供发票,当然,劳务公司享受付出回报----收取管理费(一般在1%·~2%)。
劳务合同属于分包合同,不要单独缴纳营业税(相当于抵扣总包建筑公司缴纳的营业税),仅需补缴印
花税等一些小费用,经营成本很小。
第2个回答  2018-03-30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零星材料因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而无法进行抵扣,建筑企业的供应商及材料种类“散、杂、小”,如砂、石、砖、白灰、土方及其它零星材料等基本上由个人、小规模纳税人供应,购买的材料没有发票或者取得的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无法抵扣进项税而增加成本,因此建筑企业在采购材料时尽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加抵扣降低成本。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7-20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资料来源:http://www.sanfengzx.cn/?/question/2780
第4个回答  2016-03-11
增值税项目按照增值税纳税。营业税项目按照营业税率纳税。建筑劳务公司有些项目仍是营业税,有些是增值税。并不是全部按照增值税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