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原来是个局长,一次我因买楼房借了他50万元,当我有钱还他时,他却让我为他保存着,并且说这钱不着,在你那里放着吧,过了两年后,我的朋友被举报进去了,并承认我处还他的50万元,我如数交出。请问我是否犯有窝赃罪?我想做代为保管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业务能行吗?不收费,我也不需要付费。你相信我,你就放到这里,保证你的资金和物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