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三年了,工作成绩好,但老板又不加工资,合同上是辞职要提前二月,我提前一月合法吗?

要通

我在公司三年了,工作成绩好,但老板又不加工资,合同上是辞职要提前二月,我提前一月合法吗。

辞职的话,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就可以了,然后公司必须在这一个月内和你做完交接手续。就是说理论上从你提出辞职到离开,你最多再待一个月,而不需要两个月。

当然你可以和公司好好协商,好聚好散,离职也不需要搞得太难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1-13
你好,提前一个月是合法的,没有两个月的说法,但是你签合同得看是啥样的,如果是几年那种合同还行,但是如果是以完成一个任务为主要的那么就得另说了。
第2个回答  2021-11-13

提前一个月辞职是合法的。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辞职到期以后,就可以直接走了,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劳动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1、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3个回答  2021-11-13
合同中要求提前两个月离职申请,你提前一个月如果老板批了就可以,这些都是公司自己内部的规定,没有什么违不违法的。
第4个回答  2021-11-13
没有提前一个月的说法。实习生未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在实习期间提出辞职,本着对工作及公司负责的态度,需要提前与自己的直接领导及人力部门提出离职,但并不是必须提前一个月。《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试用期辞职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即可。由于每个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所差异,所以辞职流程也有一定的差异。拓展资料正规企业办理员工离职,一般先要由员工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员工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门(有的企业也可能是直接把离职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离职前,员工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好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这部分依照公司的具体制度而定。如若个人档案转到了企业,离职时需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