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开了几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但是7月初的时候他们说发票有误,但是他们已经抵扣了;现在他们要去税务局申请开红字,需要我这边给出个证明,想问一下这个证明该怎样写?有固定的格式吗?望各位大侠帮帮忙! 因为我们是刚刚申请下来一般纳税人,当时为了凑总量,把所有票都开了,张数很多,是不是也要一张一张的详细写清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