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武汉05年大学毕业之后,就把户口托管在了当地的人才市场,然后办了张武汉的身份证,后来就去深圳了,一直呆到现在,托管费也一直没交,现在老家要买房子,需要我的户口本,听说只需要在派出所凭身份证就可以打印出来,请问谁知道是怎么回事,需要什么其它手续吗,如果可以打印出来,那可以直接迁回老家吗?
可以凭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科或是派出所打印出来。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在当事人是户主的前提,户口本遗失的,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补领户口本(立等可取);
2、否则只有本人的身份证是不能申请领取新的户口本的,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扩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参考资料链接: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