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儿女都在,孙女有义务赡养看奶奶吗?伯父和奶奶有权利分配房产证是我的名的房子吗?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爸离家出走两三年了,了无音讯,去年村里说要办房产证,然后我亲戚让村干部把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这样的话,房子是不是我的?
这个房子还有没有我奶奶的一部分?如果没有我可以赶她去她其他儿子家吗?
因为她颠倒黑白和我二伯说我不养她,我二伯就来我家吵我,说要告我不善待老人,
我奶奶有四个儿女,我爸最小后来因为压力离家出走了,后面一直有我姑养,我二伯只有逢年过节来下,我大伯家从来没来过,我奶一直住我家,她其他儿女都在我有义务赡养他吗?今天我二伯来吵我,说房子不是我的,都是他打理的,他想来霸占房子,我奶奶和我二伯有权利分配房子吗

你好,根据描述,经过亲戚们的同意,房屋现在登记在你个人名下,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他人无法占有。奶奶的子女对奶奶都有赡养义务,孙女并没有直接的赡养义务,当奶奶的其他子女没有赡养能力时,孙女应当承担赡养义务。从家风建设层面来看,也鼓励孙女对老人尽到赡养。
负有赡养义务的主要有三类人:一是成年子女;二(外)孙子女。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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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3
1、写了你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的。
2、你父亲失踪,你应当向你们当地派出所报案,下落不明满2年的,可以向法院宣告失踪,满4年可以宣告死亡。
3、你名下的房子,跟其他人没有关系。
4、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孙辈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你二伯说你不善待老人没有法律依据,不过如果你把你奶奶赶走从道义上来说也不合适,你们最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就起诉到法院去。
第2个回答  2021-09-13
按照我国法律,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而孙子女没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当然,如果家里已经没有其它亲人,孙子女也应赡养老人。如果有其他子女在,则孙子女从法律上讲是没有这种义务的。至于房子,属于不动产,房产证上的名字就表示了房产的所有权,除非是配偶,可以当然的取得婚内财产一半的份额,其他人无权染指。
第3个回答  2021-09-13
儿女都在,从法律角度来说,孙女没有义务赡养奶奶。
房子的产权是按照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为准的。其他任何人都不能进行处置。
第4个回答  2021-09-13
儿女才是赡养老人的义务,都说养儿养老没有听说养孙女养老,儿都指望不上孙女养老怎么想的这么简单,除非是儿女都没有自立能力才能有孙子们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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