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6个,分别是: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县长、县政协主席,加上县武装部的部长、政委(正团职,相当正处),这6人是正处。
公务员的划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五号主席令颁布《 国家公务员法》 有如下条款: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 国家级正职、 国家级副职、 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副职、 厅局级正职、 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 县处级副职、 乡科级正职、 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 巡视员、 副巡视员、 调研员、 副调研员、 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 科员、 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