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代销的增值税的计算

与特约经销商B签订了60辆小汽车的代销协议 代销手续费5%,该厂当即开具60辆小汽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收到经销商返回的30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销货款,请问计算当月销项税额时,应按多少辆来算,是60辆还是30辆?
额。。。一个回答是30,一个回答是60,我自己都弄晕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当月收到经销商返回的30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销货款,在计算当月销项税额时,应30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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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05
你好,计算增值税额和确认销售时间没有冲突的,既然你已开具了60辆小汽车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当月应按60辆来计算销项税额,不然纳税申报是通不过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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