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取利益但不收受任何利益以及不损害公有财产,能以什么罪控告之?

如题所述

要看主体身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可能构成贪污罪或者受贿罪或其他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主体不同,涉及的罪名亦不相同。至于后续的处罚要根据罪名的不同来看。
法律分析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有可能构成受贿罪,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构成的犯罪。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亲属关系,二是私人关系,三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受贿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受贿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受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己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的身份便利。其二,是受贿人从中周旋使他人获得利益。根据司法实践,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一般发生在职务上存在制约或者相互影响关系的场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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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5
  这种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5
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取利益,但不收受任何利益以及不损害公有财产,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取利益,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66条的规定,犯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问

厉害!原来有这种罪。三年以下真少啊……他是泄露了公司的一些信息,让他亲友知道。他亲友因此牟利大。这样的情况,他也只是三年?

追答

对,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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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3-25
他的家人和朋友谋取利益,但没有收到任何好处,不损坏公共财产,构成本罪,非法获利的朋友和亲戚的位置优势。
亲戚和朋友是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利用职务便利,为家人和朋友谋取利益,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犯罪,非法获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66条的规定,犯了罪,非法获利的家人和朋友,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罚款;的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国家的,处3年以上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4个回答  2013-02-18
渎职、受贿都是都可能的,要看检察机关具体掌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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