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代武则天时期的官职的疑问,追加高分

长史和刺史的区别,哪个官职更大一些,还有都督和司马的区别以及大小.同时当时的许昌(今河南许昌市)叫什么?行政级别相当于现在的省还是市?

太守
官名。原为战国时郡守的尊称。西汉景帝时,郡守改称为太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历代沿置不改。南北时期,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相当于地级市市长.

刺史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最高军政长官。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相当于省长.

廷尉
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改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恢复旧称,哀帝元寿二年(前1)又改为大理。新莽时改名作士,东汉时复称廷尉。汉末复为大理。魏黄初元年(221)改称廷尉,后代沿袭未改,至北齐罢废。

尉的职掌是管理天下刑狱。每年全国断狱总数最后要汇总到廷尉;州郡疑难案件要报请廷尉判处;廷尉也常派员为地方处理某些重要案件。有的还可驳正皇帝、三公所提出的判决意见。廷尉根据诏令,可以逮捕、囚禁和审判有罪的诸侯王或大臣。礼仪、律令皆藏于廷尉,并主管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属于分、寸、尺、丈等度量标准之事,亦由廷尉掌管。

廷尉秩为中二千石,属官有廷尉正和左、右监各一人。汉宣帝刘询鉴于廷尉派往地方鞫狱的廷尉史任重而禄薄,于是增设秩为六百石的廷尉平四人,以加强对地方司法机构的控制。

东汉时省去右监,四廷尉平省为左平一人。廷尉人选常常择取出身于律学世家者,如顺帝时吴雄,三世廷尉;郭躬一家,以传习小杜律著称,数世之中,任廷尉者达七人之多。东汉时权归台阁,廷尉处理案件有时也须听命于尚书。遇有重大疑案,廷尉与尚书共同审理,开后世大理、刑部共司刑法的先例。

魏晋南北朝廷尉职掌与两汉无区别,北齐易廷尉名为大理寺卿。唐代形成京师案件由大理寺卿负责审理、判刑,由刑部复核的制度。元代不设大理寺,审判由刑部直接进行。故至明代恢复大理寺后,受元制影响,又改变成京师案件之审判归刑部,大理寺卿仅负责复核的制度。地方上所呈报的重罪案件,也是先经刑部评议,再经大理寺卿最后复核。清制与明同。

光禄大夫
战国时置中大夫,汉武帝时始改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掌顾问应对。隶于光禄勋。魏晋以后无定员,皆为加官及褒赠之官:加金章紫绶者,称金紫光禄大夫;加银章紫绶者,称银青光禄大夫。唐、宗以后用作散官文阶之号,光禄大夫为从二品,金紫光禄大夫为正三品,银青光禄大夫为从三品。元、明升为从一品,清代升为正一品。

主薄
主簿是中国古代官职,属于文官。此官职大概开始于汉朝,主管文书簿籍及印鉴,即起草一些文件、管理档案、以及管理各种印章等,大致相当于现代的秘书一职。中央机关及地方郡、县官府皆设有此官。三国时期魏国的杨修就曾经担当此职。

中书令
官名。汉武帝时以宦官担任,掌传宣诏命等。司马迁被刑后,曾任此职。西汉后期改为中谒者令。三国魏文帝时,改秘书为中书,分设中书监与中书令,掌握机要。南北朝至唐,非君主亲近之人及有特殊资望者,不授此官。实际任宰相者,唐代多仅授以中书侍郎、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宋制略同。中书令在隋代曾改名内史令、内书令。唐代曾改称右相、凤阁令、紫微令等,旋复旧称。北宋用为赠官。元代中书令权位尤重,或以皇太子兼任。明代废。《新唐书.长孙无忌传》:“太子即位,是为高宗。进无忌太尉,检校中书令,犹知门下、尚书二省。”《宋史.职官志一》:“[中书令]国朝未尝真拜,以他官兼领者不预政事,然止曹俏一人,余皆赠官。[元丰]官制行,以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令之职,别置侍郎以佐之。中兴后,置左右丞相,省令不置。”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在体制上,中书省是决策机构,所以中书令更是政务的本源。”

吏部尚书
【吏部尚书】

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选,是吏部的最高长官。唐宋是正三品,明代是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通常称为天官、冢宰、太宰。

博士

“博士”的由来

“博士”最早是一种官名,始见于二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司马迁在《史记·循吏列传》中有“公仪休者,鲁国博士也,以高等为鲁相。”

秦朝时,博士官掌管全国古今史事以及书籍典章。到了唐朝,把对某一种职业有专门精通的人称之为“博士”,如“医学博士”、“算学博士”等。而宋朝,则对服务性行业的服务员也称为“博士”。据《封氏闻见记》“饮茶”条记载:“命奴子取钱三十文,酬煎茶博士。”

秦始皇时代,由于独裁残暴,引发了陈胜、吴广揭竿起义,农民军攻城占府,消息传到了皇宫里,荒淫无能的秦二世召集大臣商议对策。众皆奏说,应该赶快发兵,镇压农民起义。可是唯独叔孙通这个人发现皇帝脸色不悦,于是便见风使舵低声恭维地说,皇帝英明,仁爱四方,威严可敬,那些犯上作乱者成不了什么气候,这事何必惊动皇上呢?皇帝听了叔孙通的话,更加狂妄高傲起来,把提建议的人抓起来,而对叔孙通大加奖赏,并晋升他为“博士官”。

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都是国子监的官员,掌教导诸生。

国子监
中国古代最高学府和官府名。晋武帝时,始立国子学,设国子祭酒和博士各一员,掌教导诸生。北齐改名国子寺。隋文帝时,改寺为学。不久,废国子学,唯立太学一所,省祭酒、博士;置太学博士,总知学事。炀帝即位,改为国子监,复置祭酒。唐沿此制,国子监下设国子、太学、四门、律算、书等六学,各学皆立博士,设祭酒一员,掌监学之政,并为皇太子讲经。唐高宗龙朔元年(661),东都亦置监。一度改称司成馆或成均监。

宋属礼部。宋初承五代后周之制,设国子监,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子弟为学生。端拱二年(989)改国子监为国子学,淳化五年(994)依旧为监。庆历四年(1044)建太学前,国子监系宋朝最高学府。但高、中级官员子弟坐监读书,仅是挂名,数量既少,平日听课者又甚寥寥。自设太学和其他各类学校后,国子监成为掌管全国学校的总机构,凡太学、国子学、武学、律学、小学、州县学等训导学生、荐送学生应举、修建校舍、画三礼图、绘圣贤像、建阁藏书、皇帝视察学校,皆属其主持筹办。元丰改革官制(见元丰改制)前,国子监官员有判监事、直讲、丞、主簿等。自元丰三年(1080)起,改设国子祭酒(即旧判监事)、司业(祭酒的副手)、丞、主簿、太学博士(即旧直讲)、学正、学录、武学博士、律学博士等官,监内分成三案:厨库案管太学钱粮、颁发书籍条册,学案管文、武学生公私试、补试、上舍试、发解试等升补、考选行艺,知杂案管监学杂务。各案设胥长、胥佐、贴书等吏人多员。国子监还设书库,刻印经史书籍,供朝廷索取、赐予以及本监出售之用。南宋在监内专设“印文字所”。国子监所印书籍称“监本”,一般刻印精美,居全国之冠。北宋陪都西京、南京、北京亦陆续置国子监,设分司官,由朝廷执政、侍从等官迭互充任,职事颇简,仅出纳钱粮,实际成为士大夫休养之所。崇宁四年(1105),罢三京国子监官,各设司业一员。

辽太祖置南面上京国子监,设祭酒、司业、丞、主簿、下辖国子学。中京另建国子监,设官与上京同。金代国子监下辖国子学、太学,设祭酒、司业各一员;监丞二至三员,一员兼管女直学。元初置国子监,属集贤院,下辖国子学,设祭酒、司业,掌国子学的教令;监丞,专领监务。另建蒙古国子监和回回国子监学,以示与汉人、南人之别。

明初设中都国子学,后改为国子监,掌国学诸生训导的政令。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在北京设国子监,皆置祭酒、司业、监丞、典簿各一员。清代国子监总管全国各类官学(宗学、觉罗学等除外),设管理监事大臣一员;祭酒,满、汉各一员;司业,满、蒙、汉各一员。另设监丞、博士、典簿、典籍等学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并归学部。
冠军将军
冠军一词源于战国时代,当时楚国有一位大将军被封为上将军,又名「卿子冠军」。冠军就成为了将军的代名词,意思是所有将领的第一。后来,人们便把第一名的优胜者称之为冠军。

尚书
【尚书】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没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如《张衡传》:“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再如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吏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
<尚书> 也称<书经>,是战国以前流传下来的一批古代历史记录.其中所记大多是有关政治的一些言论和史事,有的出于当时史官的记录,有些是根据史料的追述.因它是上古之书,所以称为<尚书>.(朱东润主编<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
仆射
中国魏晋南北朝至宋尚书省的长官。秦律中有仆射称谓,汉代仆射是个广泛的官号。仆是主管的意思,古代重武,主射者掌事,故诸官之长称仆射。后来只有尚书仆射相承不改,其他仆射的名称大都废除。故魏晋南北朝至宋的仆射,专指尚书仆射。尚书仆射为尚书令之副。尚书令阙,仆射便是尚书台(后称省)的长官。仆射初置一人,至汉献帝建安四年(199)始分置左右仆射 。左右仆射分领尚书诸曹 ,左仆射又有纠弹百官之权,权力大于右仆射。尚书令阙,则左右仆射为省主。魏晋以后,仆射已处于副相地位,号称端副(尚书令称端右)。但自魏晋至南北朝,仆射之上还有录尚书事、尚书令,至陈时,因其权重,此二职已基本不置,仆射的权力独重。隋文帝时,废录尚书事,尚书令虽设而常缺。于是尚书左仆射成为朝廷首相。唐初,大抵继承隋文帝时期的制度,但唐太宗也曾以仆射当求访贤才为理由,命令尚书省细务悉由左右丞处理,有冤滥大故才呈报仆射,这就限制了仆射全面综理政务的权力 。贞观二十三年(649)唐高宗即位后,李�为左仆射复加同中书门下三品的称号,自此,仆射入政事堂议事,就例加此号,表明仆射已不是当然宰相。唐玄宗以后,仆射不再加此号。从此仆射就排除于宰相行列之外。唐代后期常以仆射为节度、观察等使的加官,用以表示其品秩的高下。于是仆射成为虚职,不但不是宰相,连尚书省本省事务也不过问。五代至宋沿袭唐代后期之制。南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此后不再有仆射之名。
太子中庶子
战国时太子的侍从之臣。

秘书郎
官名。魏晋时置,属秘书省,掌管图书经籍,或称“秘书郎中”。唐代曾改称“兰台郎”。历代多另设“校书郎”,校勘典籍,而以秘书郎专掌图书收藏及抄写事务。明初并其职于翰林院。清末复设秘书郎,位在翰林院检讨之下。

中舍人 中允
《汉书·百官公卿表》载詹事掌皇后、太子之事,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中盾后改称“中允”。魏晋以后多改称中舍人。唐制于左春坊左庶子之下置“中允”,于右春坊右庶子之下置中舍人。中允略当于朝廷之门下侍郎,中舍人略同于朝廷之中书侍郎。唐高宗时曾改中允为左赞善大夫,中舍人为右赞善大夫。明代始于左、右春坊皆称中允,有左中允、右中允之别。清代沿置,设满汉中允各1人,均为正六品官。

长史
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长史”指张裔。《赤壁之战》:“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
散骑常待

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尚书左丞都是尚书省的官员。

尚书省
中国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之一。始名尚书台 ,后称尚书省。是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起来的。秦及汉初,尚书是少府的属官,是在皇帝身边任事的小臣,与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合称六尚,因其在殿中主管收发(或启发)文书并保管图籍,故称尚书。三国时,尚书台已正式脱离少府,成为全国政务的总汇。因为它威权升高,引起最高统治者的疑忌,所以最高统治者又开始剥夺它的权力。曹操为魏王时,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魏明帝时,中书监、令号为专任。于是在尚书台之外复有中书省,而原来作为皇帝侍从的侍中也逐渐成为参预机密的要职,尚书台不再有独占机枢的地位。东晋以后,录尚书之权渐分,有时以三四人并录尚书事。宋孝武帝孝建中,为防大臣威权过盛 ,遂省去录尚书之职,以后置废不常。西晋灭亡后,在北方建立的十六国,除前凉、西凉遥奉江南正朔,不立尚书台外 ,其余政权均有尚书令、仆射、尚书等官职。北魏出自鲜卑族,有部落大人会议决事的制度,魏道武帝拓跋珪破后燕,皇始元年(396)始仿魏晋立尚书台,置三十六曹 。东魏 、北齐承袭北魏,而尚书之权较重。西魏时,宇文泰以大行台执政。大行台的组织略同于尚书省 ,有仆射 、尚书 、丞 、郎等职。隋文帝杨坚代周称帝,于开皇元年( 581 )恢复了尚书省 ,并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唐沿隋制,也是三省(尚书、门下、中书)并置,而尚书省事无不总,是全国行政的总汇机构。唐代后期,尚书省已有名无实。北宋初,形式上还保留尚书省的组织系统,但权力既不归属,郎官又不治事,权借此以寄禄秩,别无差遣,尚书省的制度名存实亡。辽、金有尚书省,与宋制略同。元代以后,尚书省遂废除。

尚书省之组织,至隋而定型,尚书皆以部为名,而郎官以司为名。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部及吏部、主爵等24司。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领百官。

左右仆射各一人,从二品,掌统理六官,为令之贰,令阙则总省事,劾御史纠不当者。

左丞一人,正四品上;右丞一人,正四品下。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吏部、户部、礼部,左丞总焉;兵部、刑部、工部,右丞总焉。郎中各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各一人,从六品上。

都事各六人,从七品上;主事各六人,从八品下。吏部考功、礼部主书皆如之。诸司主事,从九品上。有令史各十八人,书令史各三十六人,亭长各六人,掌固各十四人。

太子洗马
《汉书·百官公卿表》说:太子太傅、少傅的属官有洗马之官,颜师古注引张晏说:“洗马原十六人,秩比谒者”,又引如谆注:“前驱也,《国语》曰:勾践为夫差先马,先或作‘洗’也”。后世皆称洗马。“洗马”即在马前驰驱之意,为太子的侍从官。梁代以洗马隶属典经局。隋唐于司经局置洗马,一变而为掌管书籍的官,直至清代均沿设。清代司经局所设之洗马用满汉各1人,从五品。
<<陈情表>>中,李密说”除臣太子洗马
太子洗马是辅政太子
教太子政事,文理
洗(xian)马官
官居3品

中书舍人
官名。舍人始于先秦,本为国君、太子亲近属官,魏晋时于中书省内置中书通事舍人,掌传宣诏命。南朝沿置,至梁,除通事二字,称中书舍人,任起草诏令之职,参与机密,权力日重。随唐时,中书舍人在中书省掌制诰(拟草诏旨),多以有文学资望者充任。随炀帝时曾改称内书舍人,武则天时称凤阁舍人。简称舍人。宋初亦设此官,实不任职,另置知制诰及直舍人院起草诏令。元丰改制后,始仍掌其事。明清时于内阁中的中书科,亦设有中书舍人,其职仅为缮写文书,非前代可比。《新唐书.百官志二》:“[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草进画。”
本州别驾

别驾
官名。汉代设别驾从事史,省称别驾,为州刺史的佐吏。因刺史出巡辖境时,别乘驿车随行,故名。魏晋以下,诸州置别驾如汉制,职权甚重。隋唐时曾改为长史。唐中期以后诸州仍并置别驾、长史、唯职权已轻。宋改置诸州通判,职守相同,因亦称通判别为别驾。

《后汉书.袁绍传》:“绍遂领冀州牧......引沮授为别驾。”晋庾亮《答郭逊书》:“别驾,旧典与刺史别乘,周流宣化于万里者,其任居刺史之半,安可任非其人。”《宋书.百官志》:“[刺史]官属有别驾从事史一人,从刺史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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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4-26
刺史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省长级。唐代州刺史 下亦设立长史官,名为刺史佐官,没有实职。亦称为别驾。但大都督府的长史则地位较高,甚至会充任节度使 。 所以刺史要大一些。

司马是从五品下的官员,在唐朝的时候,司马这个官职的职务就是协助当地的刺史办事,但是更多的只是个虚名而已,没有任何职权,几乎成为了朝廷贬官的一个代名词。大都督是从二品的,所以司马比它小。

三国时期,魏称颍川郡,属豫州,许昌县、颍阴县、鄢陵县、长社县等皆属颍川郡。许昌为魏五都之一。魏黄初二年(221年),文帝曹丕以“汉亡于许,魏基昌于许”,改许县为许昌县。

到了元代许仍为州,长社、长葛、襄城县属之。鄢陵属开封府。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长社县,并入许州,领4县,长葛、襄城属之。许州、钧州均隶开封府。万历三年(1575年)钧州改为禹州。明末李自成起义军将禹州改为均平府。清初,许州、禹州属河南省。雍正二年(1724年)许州升为直隶州,长葛属之。鄢陵属开封府。雍正十三年(1735)许州升为许州府,临颍、郾城、襄城、长葛、密县(今新密市)、新郑属之。许州府、开封府均隶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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